电气与自动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六个实验室上墙制度

发布日期:2023-10-20    浏览次数:

山东科技大学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1.实验教学要按教学大纲规定进行,各院(系)、部接到教学任务书后,应按授课计划安排,并把实验项目及时下达到实验室。

2.实验教学工作要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改革实验教学方法,精选实验内容。

3.实验教学必须要有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记录表格等。并应在课前发到学生手中,否则不得进行实验教学。

4.实验课授课任务原则上由助理实验师和助教以上职称的实验技术人员承担。新带实验课的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进行预做、试讲,认真解决预做中出现的问题。其它人员担任实验教学任务要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报院长批准。

5.学生第一次到实验室做实验,要由指导人员负责宣讲实验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实验过程中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犯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的学生,实验指导人员有权停止其实验。

6.实验前必须向学生认真讲解与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操作方法。根据实验教学要求尽量让学生自己独立操作,指导人员不应包办代替。实验进行时,指导人员要坚守岗位,具体指导。

7.指导人员对学生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对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让其重做实验或重写报告。

8.要严格实验成绩考核,对独立设课的实验内容要单独考核、单独记分。对没有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实验考核成绩应根据实验学时占授课学时比例的高低,合理确定实验成绩。

9.在每学期结束时,及时进行实验教学工作总结,并征求学生对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10.任课教师应参加实验准备工作并承担实验教学指导工作。

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管理办法

1.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到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和生产等项工作,必须根据院(系)、部及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生产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在实验室主任统一安排下进行。

3.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仪器设备及工具。非本室人员需到实验室做实验,使用仪器设备时,本校工作人员需经实验室主任及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使用,校外人员需到实验管理科联系。

4.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实验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外借,如确需外借,应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并按照学校《关于仪器设备出租出借制度》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5.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居住。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任何物品和个人物品,一经发现将追究实验室负责人的责任。

6.要注意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应有切实可行的防盗、防潮、防火、防水措施,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因擅离职守而造成事故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如发现实验室仪器设备丢失、被盗,要及时通知学校保卫部门及实验教学管理科,以便及时处理。

山东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保证,各实验室要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要经常对本室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规则的教育,重视安全技术工作。各院(系)、部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任)负责此项工作。学校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2.每个实验室应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员(简称安全员)。安全员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各级领导要支持安全员的工作。

3.各实验室应根据本实验室的特点,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以及防火、防盗、防爆、防毒制度,要落实到人,明确职责。

4.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所在院(系)部、教务处实验管理科和保卫处报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出处理。对隐瞒不报、缩小或扩大事故真像者,应予严肃处理。

5.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二人)妥善保管。领用时要严格手续,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方可领用。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6.实验使用过的有毒、有害废液及其他污物,不能乱倒,要倒入废液桶中统一处理。

7.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要准备齐全,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8.实验室钥匙应严格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与本单位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入内。

9.下班前要严格检查水、电、门窗及贵重物品,切断电源、火源、水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

10.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家具布局要符合实验工艺流程要求,摆放合理、整齐。

11.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乱扔杂物、纸屑、随地吐痰。要做到整个实验室(包括室内、走廊、楼梯、厕所等)桌面、墙面、地面、门窗、设备等无污迹、痰迹、积灰、蛛网、杂物。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12.实验室应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始终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山东科技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1.学生必须按时到实验室上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

2.进入实验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谈笑,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杂物。

3.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和室内其它设施。

4.学生做实验前要预习,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复习有关基础理论,并接受教师的检查。

5.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须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动用仪器设备,进行实验。

6.实验中要细心观察,认真记录实验数据,不准马虎从事,抄袭别人数据,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7.实验中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尽量节约水电与其它消耗材料。如损坏仪器设备等应立即向指导教师汇报,事后写出损坏报告,由实验室及校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处理。

8.实验中如出现事故,要保持镇静,要及时采取措施(如断水、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9.尊重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职权,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者,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损坏仪器要赔偿。

10.实验室一切物品(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不得带离实验室,违者除追回物品外,要批评教育,丢失要赔偿。

11.实验完毕后,必须断电、断水,整理好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等,经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2.学生要求重做实验或做教学计划规定外的创新开放性实验,应按照相应实验室的开放细则履行相关手续,征得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以免发生事故。

实验室触电事故安全处理

若发生触电事故应按“迅速、就地、准确、坚持”的要求进行处理:

一、迅速使触电者脱离带电体

1.离电源近的应立即拉断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

2.如离电源开关较远,可用绝缘电工钳或木柄斧切开电线以断开电源。

3.如触电者压在带电体上,可用干燥的木棍、皮带、围巾、绳索等将触电者拉离带电体或挑开电线。也可用干木板垫入触电者身体下,以隔断电源。

4.切记不可用手直接接触触电者,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同时应防止触电者因摔倒、磕碰等造成二次伤害。

二、就地抢救

让触电者平卧在阴凉、通风处平实的地面或门板上,立即向医院请求现场救护;在医生到来前应按下述要求进急救:

1.如其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触电后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者,可让其安静休息,并注意观察,切不可让其离开或随意走动。

2.如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处于昏迷状态,但心脏、呼吸功能都还存在,应使触电者安静、舒适地平卧;周围不围人,使空气流通;解开衣服以利呼吸;若天冷应注意保温;并密切注意其病理变化,随时准备作进一步抢救。

3.如其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及心脏停止跳动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急救。

三、准确施救

进行现场人工急教时应做到动作准确、熟练、无误、到位。

1.口对口人工呼吸法

此法是利用救护者的人工力量,促使触电者肺部扩张和收缩,帮助触电者恢复呼吸功能的方法。

2.胸外心脏挤压法

此法是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后,利用救护者手掌能力在胸外挤压心脏,使其恢复呼吸功能的救护方法。使触电者仰卧保持呼吸道畅通。

实验室用电安全操作规则

1.未经许可,不得闭合实验室中的任何电闸。

2.不得随意操作与本次实验无关的设备。

3.注意人身安全,严禁带电接线、拆线、改线等。

4.严格遵守使用规则操作设备,防止损坏设备。

5.严格遵守“先接线后通电,先断电再拆线”的操作程序。

6.实验时,必须经教师检查电路无误后,再接通电源,以免造成电路或仪器损坏。

7.仪器仪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凡使用仪器仪表前应阅读仪器仪表说明书,认真听教师讲解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在未了解其性能和使用方法时,不得擅自使用。

8.学生在实验前应认真复习有关课程,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方法以及所用仪器的构造、原理后方能进行实验操作。

9.使用电烙铁等电热器时,不可直接放在可燃物上,使用者离开时,应先切断电源。

10.如接通电源后,保险丝熔断,必须检查故障原因,在排除障碍后,方可重新接通电源。

11.发生事故或设备出现故障时,应迅速切断电源,保持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教师。

12.操作电源开关时,不可两手同时操作,要避免面对开关。

13.不得任意动用其它器材,未经允许不准将仪器带出实验室,不得擅自拆卸仪器。

14.违反操作程序而损坏仪器、设备等,应立即报告教师;情况严重者,应写书面报告。

15.实验结束时,应及时断开电闸。

16.实验后,填写实验登记本,经教师签字后方可离开。

17.各班实验完毕,轮流打扫实验室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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