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23-10-25    浏览次数:

1、任课教师在任课前必须认真了解该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制定出合理的教学进度表,安排好习题课、实验、上机等有关教学环节。

2、任课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注意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做到课堂教学生动活泼,不断改进教学效果;力求启发式教学,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思维,及时了解学生的动态和反映,努力做到因材施教。

3、任课教师不仅要能熟练完成理论课教学任务,同时也应熟悉本课程的实验教学活动,负责实验教学计划制订,积极参加实验教材编写、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实验教学工作包括与实验室教师共同承担指导实验、现场考核、批改实验报告等实验教学环节。

4、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课程安排计划,未经教务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停课、调课,不得擅自增减学时。因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或请他人代课,必须事先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备案。

5、任课教师要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教学秩序,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任课教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6、任课教师应布置适当的作业,认真批改作业并适时地对作业情况进行讲评;应安排足够的答疑时间解答学生学习中发现的问题。

7、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考试制度,做好考试工作。

8、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对该课程的教学资料进行存档,并对教学活动进行总结。

9、承担实验教学工作的任课教师,还应遵守实验指导教师职责中的各项规定。

10、完成实验中心领导分配的其他任务。

电气与自动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科技大学)

2019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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